【丰台区】丰台区疫情期间商务楼宇租金补贴政策申报
按照《丰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丰政办发[2020]4号)、《丰台区商务楼宇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商务楼宇(含商务楼宇、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创新基地、厂房等载体)尽快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申报时间及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一、初审阶段
受理时间:4月13日—4月22日
所需资料:申报单位需填报《丰台区商务楼宇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丰台区商务楼宇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贴申请明细表》(详见附件2)和《楼宇内所有入驻企业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
提交方式:上述材料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扫描件均发送至邮箱fttcjfzk@126.com。
初审通过后,将及时通知符合条件单位进入复审阶段。
二、复审阶段
受理时间:4月27日—5月13日
所需资料:
(1)商务楼宇产权证明相关文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在2、3月份已实际发生的减免租金证明。具体如下:原有租赁合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补充约定、楼宇退还租金的银行凭证、承租企业收到退还租金的收据及银行凭证,申报单位承诺函,承租企业营业执照与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4)银行账户、开户行信息(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曙辉
联系方式:13011861189
附件:
附件2:丰台区商务楼宇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贴申请明细表.xlsx
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