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征集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6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资金项目补充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贷款实际利息的4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条件
1.企业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
2.企业年营业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包括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若质押给专业担保机构则不得包含其它反担保物或反担保措施)。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还本付息,涉及中长期贷款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对于企业首次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取得两年期及以上的中长期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做限制。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资金申请表(线上填报);
2.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
3.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信息表(包括名称、类别、证书发放日期、证书编号等)及证书;
4.借款合同,以及与借款合同相关的所有质押、保证、反担保等相关合同;
5.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单(银行单据及印章需完整清晰,需含收付单位名称及账号、贷款期限或起止息日、借款合同编号、利率等信息。若单据不具备以上信息,可补充其他的银行原始资料或含以上信息银行查询系统截图打印并盖银行章);
6.经法定质押登记机构登记的有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由企业(申请贴息项目)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申报,除申请表外的其他申报材料均需盖章扫描上传。
(二)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9:00至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申报,避开集中申报高峰期。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为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征集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的补充征集,前期企业已在“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中申报过该专项的同一笔贷款的,无需再次申报。
五、政策咨询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咨询:15100217736、18211035089、010—55572340
技术咨询:010—58858680、010—5885868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