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疫情物资保障奖励申报的通知(物流、采购方向)
(原标题:朝阳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朝阳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朝政办发〔2020〕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及根据朝阳区商务局对《若干措施》文件中涉及参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突出贡献企业政策支持事宜的说明,现将朝阳区“参与防疫物资储存运输、跨境采购保障奖励”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要求,配合政府工作,对防疫应急物资成功提供储存物流、境外采购等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如有同一家公司有多个分支机构,原则上由总公司统一申报)。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本次“参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奖励”项目申报有两类支持内容,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支持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防疫物资储存运输物流服务
申报条件:自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按照朝阳区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朝阳区政府成功进行防疫应急物资储存、运输等工作,在物流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机构。
支持标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给予每家企业和机构30万元奖励。
(二)防疫应急物资跨境采购服务
申报条件:自北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按照朝阳区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朝阳区政府成功进行防疫应急物资境外采购的企业和机构。
支持标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给予每家企业和机构2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材料请参照项目申报书进行准备
疫情防疫物资跨境采购保障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疫情防疫物资储存物流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WORD 和PDF格式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准备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不接收任何快递形式)
(二)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第三方评审后,拟定申报项目的资金奖励方案,按照统一要求,报区政府审议后拨付。
五、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即可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5月22日。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5月20日至5月22日(节假日除外)。申报材料提交地址: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A座1201,联系电话:(010)65099884,18810911598。
六、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同时纳入企业“黑名单”管理,不再予以政府支持。
(三)申报单位未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官方原文链接: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8a24fe83719d45900171c4fe11871426.html
原文标题:朝阳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