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征集2021年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项目
(原标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征集2021年北京市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1年社会信用领域北京市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广泛征集相关方立项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北京市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一类项目。一类项目为制定项目。申报一类项目应以充分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应已形成具有详细技术内容的标准草案,草案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成熟程度。已立项的二类项目转为一类项目,优先立项。复审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应直接申报一类项目,优先立项。
(二)二类项目。二类项目为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立法层面协调解决事项。
(二)与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三)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四)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
(五)申请一类项目能够在立项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六)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2019年及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的地方标准立项项目。
(七)申报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
三、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应按优先顺序排序)。
(二)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一类项目(含已立项的二类项目转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通用,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申报书中所附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指南。
(三)标准草案(申报一类项目提交)。
(四)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五)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见附件3),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提交,未提交的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六)请标准申报单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截止日期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孙涛;电话:010-55578459;邮箱:suntao@jxj.beijing.gov.cn。
(二)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金波;电话:13801033121;邮箱:150000@126.com。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官方原文链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007/t20200713_1947332.html
原文标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预征集2021年北京市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