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申报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补贴的通知
(原标题: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申报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补贴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疫情防控新形势的决策部署,为落实《西城区关于落实北京市〈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实施举措》(西政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举措》)中继续实施租金减免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与标准
(一)出租方
出租方为房屋产权人(或者房屋实际持有人),其房产位于西城区域内,2020年3月和4月为承租其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合法经营企业,给予减免租金补贴,具体如下:
1. 区属国有企业
经区国资委审核认定后,给予出租方实际减免房租总额不超过30%的资金补贴。
2. 市属国有企业
在取得市级补贴基础上,经区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后,区级给予出租方一定资金补贴,市区两级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减免房租总额的30%。
3. 其他企业
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给予出租方实际减免房租总额不超过30%的资金补贴。
(二)承租方
1. 承租方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中小微企业,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在西城区注册纳税,合法规范经营,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
2. 承租方为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相关政策要求由区教委制定。
3. 承租方为餐饮、便利店、美容美发、家政4类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连锁直营门店相关政策要求由区商务局制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1. 出租方与承租方无隶属、出资等关联关系;
2. 已通过其他渠道享受政府房租补贴的,原则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二、补贴申请程序
(一)申请路径
1. 出租方为区属国有企业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一级企业对所属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国资委申请补贴。
2. 出租方企业(市、区属国有企业除外)房产位于中关村西城园政策区内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业基地,通过西城园管委会申请补贴。
3. 出租方企业(市、区属国有企业除外)房产位于具有区级及以上资质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通过区发展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出租方企业房产(市、区属国有企业除外)出租给酒店等旅游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的,通过区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补贴。
4. 出租方企业(市、区属国有企业除外)房产出租给商业、生活性服务业类中小微企业的,通过区商务局申请补贴。
5. 出租方企业房产出租给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通过区教委申请补贴。
6. 除上述之外的出租方企业以及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区发展改革委申请补贴。
(二)申请时间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9日(工作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补贴申领。市属国有企业在取得市级补贴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区级补贴。
(三)审核程序及兑现
各受理部门对出租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区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落实资金后,各受理部门做好补贴兑现工作。
三、补助申请材料
(一)出租方的补助申请表(附件1、2);
(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者房屋实际持有人证明材料;
(三)承租方符合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四)承租方纳税地证明材料;
(五)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租金发票(距离减免期最近一次的租金支付发票);
(六)减免租金协议;
(七)出租及承租双方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对提交材料真实性的声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相关企业公章,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四、资金管理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各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存在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将收回补助资金,同时取消享受我区其他各类政策补助资格。
(二)各单位和企业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政策咨询
企业对本通知如有任何问题,可以向申报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咨询。
特此通知。
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 燕 联系方式:66218055
区发改委 联系人:赵 鹏 联系方式:83926742
电子邮箱:xcqyfw@bjxch.gov.cn
区 教 委 联系人:李 红 联系方式:66562994
电子邮箱: xmbxh@163.com
区商务局 联系人:柴卫红 联系方式:83509352
电子邮箱:swjjianzu@163.com
区文旅局 联系人:王 栋 联系方式:63134763
电子邮箱:fkzdsb001 @163.com
区国资委 联系人:于伟川 联系方式:66112569
电子邮箱:xcgzfk@126.com
西城园管委会 联系人:马 原 联系方式:82205558
电子邮箱:mayuan01@bjxch.gov.cn
区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吕晓鸥 联系方式:58562997
电子邮箱:lvxiaoou@bjxch.gov.cn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官方原文链接: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858743.html
原文标题: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申报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补贴有关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