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系统来了!用和给你支招!
2019年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2019年第 9 号通告《关于启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的通告》,正式拉开了全国社保入税大幕。
由此企业税务、社保、个税、工商将逐步同步,进入大数据风控2.0,面对政策形势,建议企业尽早重视合规经营,积极应对社保新政,毕竟,一旦数据异常进入风控,税务局的电话就来了!
那么问题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自查:是否存在以下高风险或违规行为
1.不缴社保
通过让员工签署承诺书放弃社保、社保改现金补助等行为。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员工的法定义务,放弃、签承诺书等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2. 虚假缴纳社保
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按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退休老人代领工资等未按实际工资水平或对象缴纳社保,也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
3.延期或不及时缴纳社保
利用1-6个月试用期不上社保行为,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需要合规操作,该交的社保都得交。
应对:企业如何应对社保入税带来的风险?
必须打破现有常规劳动关系,才可以选择性缴纳社保!这就需要企业对内部用人的机制进行重构,设置多种不同的灵活用工模式,也就国外已经成熟的“灵活用工”及外包模式。用和为您整理了3种应对方式,快来拿走吧:
1.劳务用工&劳务派遣
方式: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务人员签定主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详尽提供劳务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度与劳务人员签定副合同,主合同随副合同的成立而成立,失效而失效。
用工单位在招聘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摆脱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负担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和责任,赢得时间,集中精力拓展业务。
风险:劳务用工适合用工量大,流动性大的企业;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注意控制不要超过限制;需增加一定的成本,找专业的机构,手续需符合了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否则存在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风险。
2.经营环节外包
公司将一部分业务发包给供应商来提供服务,集中精力发展优势模块和业务,重构商业模式。
3.业务内包关系
方式:从公司内部分裂一部分员工,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内部功能外部化,团队以企业的名义承接工作,独立核算成本,将差额工资、分红等与工资分开或全部转移,将劳务关系变为合作关系,发放工资变成发放分红或服务费,可以一次性规避社保、工资个税差额问题,且实现减税(个独免征企业所得税、个税和分红等享受0.5-3.5%核定征收,最终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以上)。
风险:需要进行缜密的筹划和模式的调整才可实施。(操作方法可随时咨询用和,用和也可提供全程税筹及落地服务)
国家规范税费是大势所趋,企业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和行业情况,以合理合法为基准经营,才能节约成本,降低经营风险。
(对于税收洼地和个独有疑问,可随时咨询用和400-678-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