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北京市2023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第四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单详见附件1)已发放至丰台区科信局,请相关企业按照要求领取高新证书,具体如下:
1.领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丰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北大街甲13号)411室。
3.证明材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证明》(附件2)。
4.注意事项:
(1)只接受认定企业领取,中介不得代领。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凤连;联系电话:63811077)